2020年“国庆”“中秋”将至,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,现就严明节假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遵守“八个严禁”纪律要求
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,纠“四风”一刻不能放松。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作风建设相关纪律规定,自觉做到“八个严禁”:严禁违规收受或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及其他礼品礼金;严禁违规收送或利用名贵特产、特殊资源谋取私利;严禁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、旅游安排等活动;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节日庆典;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、高档宴请;严禁公车私用、私车公养;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;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,推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风成俗。
二、落实主体责任
集团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,增强政治自觉,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强化党员干部、教职员工纪律规矩意识,抓好责任落实,遵守“八个严禁”,坚决抵制“舌尖上的浪费”,积极倡导节约粮食、制止餐饮浪费,营造廉洁、安全、文明、节俭的过节新风。
三、强化监督执纪
集团纪委、监察专员办公室将加大节假日期间的监督检查力度,对节假日期间顶风违纪的从严查处,对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,持续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。
“两节”期间,欢迎广大党员干部、师生员工反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“八个严禁”方面的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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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纪委 监察专员办公室
2020年9月30日